我市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4036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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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共办理法律援助4036件,同比增长10.2%,解答法律咨询17274人次,同比增长13.5%,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 一是创设“三通办”服务新模式。打破受理地域管辖,申请人可向就近法律援助机构或工作站提出申请,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受理 “全城通办”。简化申请材料,对农民工讨薪等事项,当事人只凭身份证就申请,实现“一证通办”。通过对窗口人员授权,当事人可在一个窗口完成所有办事流程,实现“一窗通办”。上半年全市通过“全城通办”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6件,通过“一证通办”受理171件,申请法律援助办结时间从原先平均每件1小时左右压缩至目前10分钟以内。 二是扩面降槛工作引领全省。6月份出台《台州市法律法律援助费用分担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率先开展我省法律援助费用分担制度试点工作,解决“夹心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问题,试点以来共办理费用分担法律援助11件。7月份,与市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机制,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法律援助38件。同时,我市取消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供养人员、依靠政府或单位抚恤金生活人员等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系全省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最广的地市之一。 三是全省首创“法律专家门诊”。由律所主任、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等24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专家门诊”团成员,定期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家门诊”窗口坐班问诊,无偿为群众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截止目前,共开设“法律专家门诊”32期,接待解答来访群众416批1200余人次,后续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8份、调处纠纷36件、审查合同11份、提供民事、行政代理等法律援助29件。创设法律援助流动岗,组织律师志愿者利用晚上或周末深入街头、广场、社区、工业园区等场所,为群众“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引、公共法律教育等法律服务。上半年,全市共开展流动岗120余场次,服务群众8000余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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