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司法局“3+3+N”模式稳步推进物业纠纷调解升级 | |||||||||
| |||||||||
? ? 温岭司法局积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打造“3+3+N”立体化链条式物业矛盾纠纷处理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作用,努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一是紧扣需求牵引,实现“三层联动”。依托市级调解中心、16个镇级调解委员会及892个村级调委会,构建三层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发动法律顾问、党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企业代表、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逐步蔓延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做到“信息灵、反应快、介入早”,妥善有效的解决相关物业矛盾纠纷。 二是着力制度保障,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机制。明确调解文书统一规范,各级调解组织每月对物业纠纷进行分类统计,加强个案分析研究,进行形势研判。二是健全物业纠纷协商机制。对于纠纷涉及的利益小、对抗程度比较轻的简易物业纠纷,实行小区业主、物业企业、小区调解组织共同参与,协商解决,同时接受村(居)调委会的指导。三是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法律知识,以物业纠纷相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方面的学习。定期组织调解员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广大调解员调解技能。 三是围绕便民利民,构建“多元共治”。与建设、司法、城管 、民政 、环保 、公安、法院、消防、规划 、质监等 10余个部门衔接联动,全力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的联动,全方位搭建?“自治组织+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诉调衔接”全辐射物业纠纷调解运行模式。同时,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工作意见》,全市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物业纠纷调处情况 、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