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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8-07-19浏览次数:字号:[ ]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向全市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1,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年龄4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本地居民。从党委、政府部门退休,曾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并有调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年龄放宽至70周岁以下。

二、待遇

本次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台州市信访局工作室工作。调解员工资面议并享受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政策。被录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意者请于719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二张,到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414室报名,有从业资格证、发表文章、荣誉证书的,请一并提供。

专职人民调解员录用以面试为主。

联系人:厉美英 ???????联系电话:0576-8860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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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

201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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