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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司法局“三突出”夯实巡察整改成效
发布日期:2018-06-12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椒江区司法局 字号:[ ]

椒江区司法局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突出立行立改,突出建章立制,突出考核问责,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突出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制定下发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台帐,共梳理出三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12条具体措施。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即整改,迅速整改到位。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二是突出建章立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区司法局及时修订完善了《椒江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的通知》、《椒江区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椒江区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资金支付等环节操作。严格督促合同管理制度落实,提高合同订立水平及审查能力,把好合同质量关。通过一些长效的机制和措施,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突出考核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局机关各科室、大队、中心、所的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由局巡察整改小组牵头对各科室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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